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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直播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9-15 17:49   
摘要: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 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 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 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

  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开启深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新篇章。今天,我们召开“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第五场,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先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女士,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先生,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山东省发改委,向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近日,由省委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印发实施。下面,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都知道,近年来,营商环境成为一个热搜词,常常出现在领导讲话中、政策性文件里和新闻报道中。营商环境之所以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是因为正如习指出那样,“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涉及到企业从注册、运营、成长到注销全生命过程。土质好不好、肥力足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茁壮成长。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连续出台一系列优化提升举措,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去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我国排名提升15位,跃居世界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前十名。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山东实际,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持续减权放权授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全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但是,客观地讲,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相比、与企业和基层期盼相比,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小差距和不足。当前,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十分困难,正如总理强调的那样,通过“放管服”改革来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少花钱、多办事”,甚至“不花钱、办成事”的最有效手段,对山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为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刘家义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研究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1月7日,王书坚常务副省长召集23个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迅速组成专班集中起草,系统梳理我省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先进经验,广泛征求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省委办公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召开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商会代表、法律顾问座谈会,书面征求了16市、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2次征求省领导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500余条。省有关部门5次集体会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有关意见建议,本着任务目标明确具体、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的原则,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印发实施。大家可以看出,《实施意见》这个文件,省委省政府重视程度之高、付出精力之多、征求意见之广,在以前文件起草中实不多见。可以说,这个文件集中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一个文件。

  营商环境好不好,政策措施是关键,企业感受最直接。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刘家义书记提出的“企业需要什么服务、政府就提供什么服务”的指示要求,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四项原则: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贷款难贷款贵”、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政策获得感不强、执法“一刀切”、政策稳定性不强、投诉维权难等问题,专门研究制定了解决措施,对相关办事流程一并作出优化。二是对标全国最优。每项工作举措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经验,充分吸收我省“放管服”改革、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的最新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优化。三是对照评价指标。围绕全国营商环境评价重点,紧扣评价指标,按照办理环节最优、申请材料最简、办理时间最短、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革举措。四是体现《条例》精神。今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系统规定,《实施意见》充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反复斟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框架结构,主要包括4部分:第一,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第二,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第三,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第四,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共18条政策措施。前3部分,主要是针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出了针对性措施;第四部分,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提出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政策举措。

  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系统性。《实施意见》全面梳理总结了以前的改革成果,涉及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办水办电办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招标投标、劳动力市场服务、办理破产等多个阶段、多个方面,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了“全链条”优化。第二,协同性。企业办理一个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实施意见》强调了部门之间的协同。例如,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电气热等同步设计、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公证等业务联办,与水电气热过户业务协同办理。第三,创新性。《实施意见》提出了若干创新性、突破性举措:一是部分措施为我省首创。例如,一类出口企业和列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企业,出口退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省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二是部分措施与以往相比有了突破。例如,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容易、验收难,《实施意见》规定,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三是部分措施聚焦解决企业关注的突出问题。例如,政务诚信涉及的内容很多,在《实施意见》中,重点关注政府拖欠企业债务问题,明确规定,2020年12月底前,拖欠5年以上的债务全部清零,拖欠2年以上的债务清偿80%以上。类似的举措还有很多,《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大家在省政府和省发改委门户网站都能查到,我就不再作详细说明了。

  习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增强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为让“黄金政策”发挥“黄金效应”,《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3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强有力的推进机制。整合山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立山东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二是同步制定配套措施。为确保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实施意见》在各系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按照刘家义书记的要求,我们组织协调省法院和18个省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了19个《配套措施》,对《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明确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和完成时限等目标,研究提出具体推进措施,并确定了相关联系人,部分还附有操作标准流程图。同步制定《配套措施》,一并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审议,这在文件制定中比较少见。《实施意见》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套措施》要印发实施。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实施意见》提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任务,跟踪调度督办。省委组织部在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权重。省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范围,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相信,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山东省的营商环境必将持续优化提升,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最后,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山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政府采购是政府与市场、与社会联系最密切的一个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8年11月14日,习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督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成为新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也已完成拟定工作,将通过九个方面采取30条具体措施对我省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深化改革。此次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角度出发,瞄准痛点、疏通堵点、抓住重点,从维护好、实现好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致力于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维度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一是充分保障事前公平。今年5月底前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严禁采购各方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是充分保障事中公正。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让未中标供应商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确保事中公平。三是充分保障事后权利。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5月底前制定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引,引导供应商依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致力于降低政府采购的制度易成本。把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制度性保障。这次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企业能够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开标评标,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更好保障供应商便捷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建立运行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全省商城采购活动。二是缩短合同签订时间。9月底前,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要求采购人把合同时间由原来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缩减到10个工作日,让企业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吃到定心丸。

  第三,致力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特别是目前疫情期间,更是困扰企业的第一难题。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围绕如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借到钱,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以信用管理替代资金质押。二是预付供应商部分资金。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三是及时支付合同款。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四是助力企业融资。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所蕴含的政府信用,不需要其它任何抵押,就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

  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确保到我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获得良好服务,我们随同实施细则,一并公布了联系电话,欢迎各地企业积极参与山东政府采购活动。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企业、群众的重大财产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近年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优化行动,不断地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业务已经压减到5个工作日办结,不少地方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将继续深化改革,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在受理方式、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方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具体来讲:

  一是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省自然资源厅统建“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重塑办理流程,将与企业和群众互动紧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等业务环节,迁移至互联网运行。届时,申请人在任何地方、任意时间,都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登录该平台申请不动产登记、上传登记申请资料、完成网上税费缴纳、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这项改革,将为群众带来以下便利:一是网上申请,省去异地驱车劳顿的苦恼;二是可24小时不打烊查询、申请,对群众网上业务即时响应;三是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办理房屋交易、公积金、入学时,省去随身带纸质证书;四是实现有关部门跨地区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目前,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进入“百日攻坚”阶段,正在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总对总”信息共享,与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密集开展系统接口对接和网络迁移,正在确定线上业务材料受理清单和目录,明确即时办、线上办、全链条办和线下办的业务类型和时限。确保 6月底前能够上线运行。

  二是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理。以往,群众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后,需分别到水、电、气、暖办理窗口办理过户手续,程序比较复杂。今年,在济南、日照等市探索基础上,全面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理。在过户申请人自愿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资料和水电气热过户申请,将转移登记结果和申请推送给当地政务服务平台,由达到协同办理条件的水电气热企业线上审核并办理过户。计划 2020年底前,16个设区市本级率先实现。

  三是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至银行、公积金机构、公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经纪机构。去年,我厅与省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合作,全省16市在1209个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今年,将推行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公积金机构、公证机构,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由反复跑公积金中心、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为在公积金受托银行一次性收齐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群众办理经公证的不动产登记,由跑公证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为由公证机构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只跑一次。不动产登记服务还将延伸至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在达成不动产交易合同的同时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申请资料即时上传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创新模式,精准发力,千方百计稳就业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打出一套抗疫情、保复工、助企业、惠民生的政策措施“组合拳”。

  一是做好“减免”文章。研究制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顶格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今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预计为企业减免社保缴费473.4亿元,其中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分别减负436.8亿元、21.6亿元、15亿元。

  二是做好“缓缴”文章。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可以申请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暂停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让各类企业吃下“定心丸”。

  三是做好“补助”文章。疫情期间,为支持企业发展,出台阶段性就业补贴政策,对春节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对2月10日至3月10日复工新吸纳就业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向4450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202.64万元。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2.54亿元,惠及企业21.09万户,稳定职工队伍756.44万人。

  四是做好“用工保障”文章。设立用工服务专员4430名,通过即时响应、一对一服务,帮助3.99万家企业解决用工27.48万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启动农民工“畅通行”活动,开展“点对点”专车(专列、专厢、专机)运输服务,保障农民工安全畅通返岗复工。打造“屏对屏”专网服务新模式,开展线上就业服务,把线下的就业培训、就业招聘、就业经办搬到线上,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立足人社部门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四个优化”上下功夫:

  一是优化就业服务。举办网络招聘活动,为企业招聘提供便利。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接入失业登记全国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登记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全程网办”。

  二是优化社保服务。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通过数据共享同步完成社保参保登记;企业注销后,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3个工作日内自动完成社保参保登记注销。全面推行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网上办理,实现企业申报缴纳“零跑腿”。省内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质增效,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深入推进职称服务流程再造,推进“互联网+职称”应用,优化职称在线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功能,让职称申报评审“一网通办”。进一步释放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红利”,扩大自主评价企业范围、人员范围和职业(工种)范围。

  我们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电力”指标的关键要素,聚焦群众办电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从压缩办电环节和时间、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提升办电便利度等方面制定了优化获得电力的落实措施。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能源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从精简办电资料、压减接电环节、压缩办理时长、降低办电成本、推广网上办电、融入政务服务、深化信息共享应用等7个方面制定了《山东省能源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进一步拓展和细化了我省获得电力政策,明确了优化电力接入工作流程、办理标准和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时限。对比之前我省的获得电力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

  一是“获得电力”环节和时长进一步优化。结合实际,将用户电力接入细分为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两种情况,对需供电企业建设电力外线工程的,将办电时长进一步压减,10千伏、低压用户办电时长分别从原来的平均45个和20个工作日压减到40个和7个工作日以内,无需供电企业建设电力外线个工作日执行。现场无外线工程、能直接装表接电的小微企业,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接电”。

  二是企业办电成本进一步降低。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济南和青岛城市规划区内10千伏企业用户,电网企业的投资界面全部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对城市规划区内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投资至电能表。

  三是获得电力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完善“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功能,实现网上办电,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最多跑一次”,居民用户办电“零跑腿”。深化政企办电信息共享和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线上“一链办理”应用,推广居民“零证办电”、企业“一证办电”,电网企业“一窗受理”用户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申请,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水平。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梁镇华,联系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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